隐瞒疫区旅居史,确诊后致六百余人被隔离:温州男子获刑两年

  发布时间:2025-07-05 21:45:05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通讯员 龚国新温州龙港市法院5月26日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被告人黄某某因隐瞒疫区旅居史并拒绝执行相关预防、控制措施,造成600余人被隔离,被判 。

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通讯员 龚国新

温州龙港市法院5月26日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隐瞒疫区余人被告人黄某某因隐瞒疫区旅居史并拒绝执行相关预防、旅居离温两年控制措施,史确造成600余人被隔离,诊后致百州男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被隔

2020年1月21日,获刑黄某某自驾从武汉回龙港市银苑大厦家中后,隐瞒疫区余人在明知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相关防控措施的旅居离温两年情况下,隐瞒有武汉旅居史的史确事实,故意拒绝工作人员防控排查,诊后致百州男之后多次出入医院、被隔银行、获刑商业街等公共场所,隐瞒疫区余人并于同年2月16日被确诊,旅居离温两年造成500多名住户、史确20多名医护人员及100多名密接者被隔离。

2020年1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将新冠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拒绝执行县级以上政府、疾控机构依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院认为,黄某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政府、疾控机构依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导致疫情有严重传播危险,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鉴于黄某某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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